江苏省商业联合会会费缴纳管理办法
一、会费缴纳标准
会长、副会长单位每年 10000 元;
常务理事单位每年 5000 元;
其他理事单位每年 2000 元。
其中,属于行政或社团组织性质的理事、常务理事、副会长、会长单位每年缴 1000
元。
二、会费收取和管理
会员会费于每年上半年缴纳。新发展的会员,按以上标准在办理入会时一次缴纳。会费原则上应通过银行转账。
本会按章程和社团经费使用范围规定开支,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监督,定期向理事会作专题报告,由理事会审议。
三、会费逾期处理
会员逾期不缴纳会费,在收到会费催缴通知后应该及时补交会费;会员无特殊原因,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按自动退会处理。
账户名:江苏省商业联合会
开户行: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山西路支行
账 号:4301024309100003397
注:本会会费缴纳管理办法经 2019 年 9 月 28 日会员大会表决通过,本届继续延用。
2025 年 10 月